11月10日上午,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召開2023年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賈良清解讀了《安徽省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隨著生態環境監測市場的快速發展,近年來我省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以下簡稱社會監測機構)數量大幅增加。截至2023年10月,全省共有社會監測機構190余家,從業人員7000余人。作為政府部門所屬監測機構的補充,社會監測機構已經廣泛參與到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方方面面,在支撐生態環境管理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由于環境監測市場起步晚,我省社會監測機構普遍規模較小,存在技術能力參差不齊的問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情況下,一些機構監測行為不規范,有的在監測數據上出現弄虛造假問題,甚至觸犯刑法。對此,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生態環境部門建立了“雙隨機”抽查制度,對規范從業行為、提升監測數據質量、促進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于“雙隨機”的監管覆蓋面相對較小,且為事后監管,難以有力有效扼制社會監測機構的不良行為。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監測機構管理,促進生態環境監測市場有序健康發展,省生態環境廳制定出臺了《辦法》。
賈良清介紹,2021年以來,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相關部門先后對部分社會監測機構進行調研,赴上海、江蘇、湖南、湖北等地學習取經,在此基礎上起草完成了《辦法》初稿。書面征求了省直相關部門及各市生態環境局意見,同時在廳門戶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兩次召開座談會,邀請全省大中小不同規模的40余家社會監測機構參加座談,充分聽取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3次組織78家次社會監測機構進行試評分,驗證《辦法》指標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辦法》修改過程中,省信用辦、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在信用體系建設政策等方面給予了大力具體指導,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也提出了修改意見。征求意見過程中,共收集了書面反饋意見134條,采納66條、部分采納27條,不采納41條。按規定進行了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
該《辦法》屬于部門規范性文件,包括總則、工作機制、評價指標與信用等級、評價程序、動態管理、評價結果應用、附則等7個部分,明確了社會監測機構環境信用評價工作遵循統一規范、科學客觀、公平公開和自愿參與的原則。評價指標設置基礎得分項、加分項、扣分項和一票否決項,信用等級設A、B、C、D四個等級,對應的用優、良、中、差予以區分,明確對因存在嚴重失信情形被判定為D級的社會監測機構六個月內不得申請信用等級調整。《辦法》采用年度集中評價和動態調整相結合的模式。
《辦法》突出信用等級評定結果應用,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購買生態環境監測服務,應優先選擇信用好的社會監測機構。同時鼓勵排污單位選擇信用好的社會監測機構提供自行監測、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清潔生產審核等生態環境監測服務。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根據信用等級評價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實施差異化監管。
長三角三省一市生態環境部門今年6月已簽訂《建立長三角區域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環保信用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備忘錄》,《備忘錄》的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實現長三角區域社會監測機構環境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統一和信用監管信息共享互認。“我們在《辦法》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長三角一體化的因素,學習借鑒上海市的經驗,結合我省實際,在評價指標的設置方面,對部分目前不具備條件的指標,通過調整相應分數占比、納入加分項或在后續年度修訂指標體系時再增加的方式予以考慮。同時,為順應和服務我省環境管理需要,把參與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工作列入加分項,鼓勵機構積極參與,彌補系統內監測能力不足的現狀。目前,我們已初步實現社會監測機構行政處罰信息長三角互通共享。”生態環境監測處處長梁園園在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
建立社會監測機構環境信用評價制度是安徽省生態環境部門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推進生態環境監測體系與監測能力現代化的若干意見》和《安徽省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工作實施方案》的具體體現,也是優化監管方式,推動全省社會生態環境監測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一項重要創新舉措。將社會監測機構的監測行為與信用等級掛鉤,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倒逼監測行為在法律和標準規范框架內執行,達到推動社會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數據真實、準確的目的,不斷促進行業自律和全省環境監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關于我們
業務范圍
人力資源
聯系我們
掃一掃關注微信